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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

来源:光明网 作者: 发布日期:2022-03-15

记者15日从教育部网站获悉,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新的《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》强调,任何学校、学生及家长坚持自愿原则参加竞赛活动。竞赛活动的组织举办要做到“八个不得”,

一是坚持公益,不得以营利为目的;

二是竞赛各项工作不得进行委托、授权;

三是任何单位、组织及个人不得向学生、学校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,做到“零收费”;

四是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、酒店、餐厅等配套服务;

五是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、游学、冬令营、夏令营等方式,变相收取费用;

六是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、书籍、辅助工具、器材、材料等商品;

七是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、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;八是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。(记者王鹏)

来源:新华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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