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献忠养活军队要多少粮饷?
张献忠入川号称六十万大军。建大西国后无数明军、土匪归顺投降,土兵更多,总数当在百万以上。养这支大军需多少粮饷呢?
几个参考:
明将戚继光(1528一1588)曾在东南沿海募兵,规定每人年饷银为10两;到北方蓟镇后,募兵年饷每人增至18两。
袁崇焕( 1584-1630 )杀毛文龙,得到士兵两万八千人。为养活这两万八千人,他上书崇祯帝要求:“岁饷银四十二万,米十三万六千。”
从上能看出个大概,明朝要养活一万士兵:戚继光每年需10万至18万两白银(粮食未计),袁崇焕则每年约需军饷15万两,粮食4.86万石。
张献忠要养活大西军,姑且仅按六十万人计算,饷银姑且不计,以一万人每年至少需4万石军粮计算,就足足需要两百多万石。
而据嘉庆《四川通志》卷六二中记载:明朝四川有田约134,827顷,税粮总计才一百万石多一点(1,028,544石)。
换言之,四川全部税粮只能勉强养活五十万军队。要以明末早已凋敝的四川民力物力来养活庞大的大西军,这对四川的摧残可想而知。
更要命的是,张献忠建大西国后,从未实行过按土地或人口征收赋税的“国家”政策。支撑百万大军和各级政权的钱粮,仍主要靠“打粮”,即派兵劫掠百姓家中钱粮。
初期“打粮”对象主要是官宦、富绅、地主。“杀鸡取卵”渐尽,势必不分穷富,见东西就抢;如遇反抗,势必乱杀。
张献忠1644年9月9日攻进成都建大西国,劫掠对象由室官绅很快发展到普通百姓。清人刘景伯在《蜀龟鉴》中把这点说得很清楚:
“伤各州郡籍境内富民大贾,勒输万金,少亦数千金,事毕仍杀之。从古大盗贪酷未有如闯、献之甚者也!拷掠宗藩贵戚,以次及大贾、富民而又尽之,每聚族而歼者……是遵何道欤?”
刘景伯认为张献忠这种杀人劫掠作法,历史上空前罕见,而且毫无天理、人道。
史料记载,在东大街“税课司”衙门前,张献忠问起目前“打粮”情况。
孙可望等人曾汇报:“打粮越来越难,发兵日多而获粮日少。臣等遵老万岁谕旨,凡土兵打粮无功者皆杀。近来许多‘打粮’兵将害怕无功被砍头,都反叛逃去归顺残明军了……”

